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四大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全文附于文末)
《通知》指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有关要求,中央财政会同有关方面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支持范围。经营主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施设备更新行动,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且银行向其发放的贷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备选项目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协商确定。
(二)贴息标准。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三)期限条件。在《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印发之日(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可享受贴息政策。结合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使用情况,可视情延长政策实施期限。
《通知》还明确了贷款流程、贴息流程、监督管理等事项。
今年3月发布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曾提到,到2027年,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方案》指出,要“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的发布无疑为医疗设备更新提供了进一步支持,对医疗器械企业而言,这也将为其带来重大机遇。
地方政策
截至目前,河北、安徽、广东、福建、重庆、云南等多个省份已发布医疗设备以旧换新相关政策。
河北省发改委共批复医疗设备更新项目8个,其中河北省县级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总投资9.2210亿元,其他每家医院项目投资规模均在亿元以上。
安徽对医疗设备更新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批前公示。安徽省中国科大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医疗设备改造及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等13个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6.86亿元。
广东发改委官网发布《广东省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有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该项目建设期限为2024年12月,总投资539344.9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242165.39万元,其余资金由使用单位自筹,省、市、县(市、区)财政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解决。
福建发布《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省级高水平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计划更新设备179台(套),淘汰设备184台(套),项目总投资概算75896.09万元。
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多家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其中,县域医共体项目更新设备732台(套),估算总投资62500万元。另有11家医院(含一家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的设备更新计划,总投资合计31.8080亿元,更新设备1180台(套)。
此外,云南省永平县、湖北咸宁通山县等地方也正进行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升级工程,包括购置直线加速器、大孔径定位CT、彩超、电子胃肠镜等医疗设备……
